行政相驗申辦流程
申辦『行政相驗暨開立死亡證明書』服務流程
應備證件
- 死亡者身分證正本、健保卡
-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及關係證明
- 死亡者的診斷證明書或藥袋
申請方式
- 臨櫃填寫『衛生所行政相驗申請書』
- 請家屬與主任約定時間接送前往個案家進行“行政相驗”
辦理手續
行政相驗後,申請人辦理掛號手續,主任開立【死亡證明書】並蓋上關防。
辦理費用
規費:1200元(含掛號費及死亡證明書10份)
依據新北市五股區衛生所之掛號費及證明書等收費標準。
※ 請確認已無其他相驗單位,若已到府行政相驗完畢,無法隨意取消。
※ 例假日或春節期間,請直接洽新北市指定支援行政相驗業務之醫療機構
診所名稱 |
醫師姓名 |
地址 |
電話 |
服務時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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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志勳診所 |
黃志勳 |
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二段69號 |
02-22910978 0939-879514 |
星期一至星期五 08:30-12:00、14:30-17:30 星期六 0830-12:00 |
宏鴻診所 |
林華富 |
新北市三重區長生街67號 |
02-29760897 02-29784325 |
星期一至星期日 08:00-22:00 夜間需事先預約 |
行政相驗申請書(點此下載)